员工失踪处理预案提要:如属公司住宿人员,在确认其失踪24小时后,由部门经理授权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清查失踪员工遗留物品,寻找线索,并列出物品清单 员工失踪处理预案 一、原则: 及时性原则 要求信息报送及时,事件处理要及时 主动性原则 要求主动关注职员的动向,主动联络一切可以联络的人员,主动联络公安机构并协助取证。 二、职责 2.1、失踪职员所在部门负责具体联系失踪职员事宜,包括联系其亲属、紧急情况联系人等; 2.2、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公司人事制度,及时告知上级部门,同时出具处理意见规避劳动用工风险; 2.3、品质管理部负责根据公司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跟踪处理。 2.4、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根据集团信息管理要求,进行相关信息的报送。 三、此方案的启动: 员工无故脱岗8小时以上,还未与其本人取得联系时,由失踪职员主管启动此应急方案。 四、过程控制: 4.1、员工班长、组长在发现员工脱岗后应立即告知主管。 4.2、员工失踪8小时后,责任部门应: 4.2.1、失踪职员主管以电话知会部门经理、人事行政主管及公司人力资源部。 4.2.2、人事行政主管负责联系员工亲属、紧急情况联系人、劳动中介等可能知晓其动向的人员。 4.2.3、由失踪职员主管寻找见证人,确定其动向,确认是否已经离开园区; 4.2.4、部门经理安排人员巡查项目内隐蔽角落,排除员工迷路、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可能,并根据2.2-2.4条款的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事件过程,主送人力资源部、抄送品质管理部、公司信息员及管理层; 4.2.5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责任部门开展相关寻找工作,并及时跟踪上述工作进展,确保在职员失踪24小时前以完成2.1-2.4条款规定工作,每日向管理层汇报进展。 4.3、员工失踪24小时后,责任部门应: 4.3.1、履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,主报品质管理部、抄送人力资源部、公司管理层,报送内容应包括事发时间、地点、失踪人员基本情况、以及目前所采取的措施等。 4.3.2、人事行政主管负责查找其原工作单位,在穗同乡等可能知晓其动向的人员。 4.3.3、如属公司住宿人员,在确认其失踪24小时后,由部门经理授权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清查失踪员工遗留物品,寻找线索,并列出物品清单,清点现场应不少于三人(最好有辖区民警)在场,并共同签字确认,并将清点物品拍照取证。清点完毕后,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。 4.3.4失踪职员所在地安全主管需电话告知辖区派出所,查找人员收容、犯罪嫌疑人等记录,确认是否已被公安单位收押。 4.3.5人力资源部负责电话知会地产人力资源部、集团人力资源部,告知当前事件进展。 4.4、员工失踪48小时后,应: 4.4.1责任部门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报案; 4.4.2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写整个事件的信息快报、经部门经理审核后,由总经理办公室正式将此信息报送地产人力资源部、集团人力资源部、物业管理部、职委会、管理层等相关人员。 4.5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事管理相关规定,并结合事件详细经过,出具处理意见并通报全体。 |